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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仪表元件分会会费缴纳办法
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07-09-10 16:40:27 点击次数:

  为保证分会正常工作的开展,维护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根据分会工作条例第六条及第十条,会员应向分会缴纳会费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会员会费一律直接交到分会秘书处。


  二.会费交纳标准
  1. 团体会员:300元/年;
  (赠送"仪表技术与传感器"、"管道技术与设备"杂志各一本)
  2.个人会员:50元/年;
  3.赞助费:正副主任单位:每年另交赞助费1000元;
  委 员 单 位:每年另交赞助费200元;
  4.会员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5.本办法经会员讨论通过后,报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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