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名称是:CHINA INSTRUMENT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简称"CIMA"。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仪器仪表制造企业为主体,包括与仪器仪表有关的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社团和主管部门,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组织,是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为政府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核心,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与国外同行业相关组织之间以及会员单位内部之间的信息、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和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国资委及其委托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受政府委托,就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重大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 (二)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本行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统计、交流会员单位生产、销售、出口等基本情况; (三)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行规行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组织开展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合作、交流、展览;组织编制会刊和产品综合样本;增进会员单位与国内外用户和企业之间的了解; (五)为会员单位在结构调整、联合重组、技术合作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六)通过组织出国培训和考察、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会员单位人力资源; (七)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八)承办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是单位会员,会员代表是该单位的法人代表。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全国范围内,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仪器仪表及其元件、材料、工艺协作等的制造企业,以及有关的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社团和主管部门,并在仪器仪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可优先取得协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刊物;优先和优惠享受协会组织交流、 转让的科研成果和经济、技术资料;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先进经验,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协会章程及行规行约;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经理事会备案,即予注销会籍,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可按需要加入本协会所属的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并参加活动。根据自愿,会员也可加入地区性行业协会或其他协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协会秘书处、协会各专业分会推举;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